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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购遭遇“双规则”卖家要求先看货 快递则是先签字
作者:yanyan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9/12/22
随着网购的风靡,市民与快递打交道的次数越来越多。不少市民发现,卖主要求买家先检查货物然后在快递上签字,而快递却坚持先签字再查看,两种截然不同的要求令买家无所适从。

    卖家:先看货 快递:先签字

    最近,市民林女士在淘宝上买了一双靴子,昨天,快递公司人员送到她手中。林女士在买卖前曾详细看过淘宝卖家的“收货注意事项”,其中明确要求,“收到货要当着快递公司的面,打开查看有没有问题,货物是否与买家订的相同。如发现毁损情况,可拒绝签收,并联系店主。签字后发现问题我们不承担责任。”可收货时,她希望先查看货物的要求被快递人员拒绝了。

    “送快递的小伙儿说,签字是代表货物到了,不签字不能看。他坚持要我签了字,才让我开包验货。”林女士告诉记者。不过快递人员很负责任地留下了自己的电话和名字,如果林女士发现货物有问题,可以跟他联系。

    林女士的遭遇并非特例。记者调查发现,几乎所有的快递公司都要求客户签字后再验货,而几乎所有的网络卖家都要求买家签字前先看货,否则不承担责任。

    到底谁有理 买家很困惑

    面对卖家和快递完全矛盾的要求,买家很困惑。

    在环山路工作的李先生常网购,他觉得快递不让先看货的“行规”有问题。“东西如果托运不当,容易出现问题。可你跟快递说不通,他们非不让看,咱也没办法,谁让货在人家手里呢?!”李先生无奈地说。

    在一家事业单位工作的董先生则有另一种看法。“快递只能保证运输期间不出问题,不能保证运输之前,比如被托运物品的质量、品质等等,假如快递期间物品发生了磕磕碰碰,快递自然要承担责任,所以,卖家的要求就是画蛇添足。”

    律师:“签字”只代表收到货物

    对于市民的担忧,山东嘉翔律师事务所的于广清律师表示,先签字还是后签字的关键是签字的含义。从法律角度讲,买家在快件上签字,只是代表收到货物了,而不是表示对货物和运送满意,市民无需太过担心,但在选择卖家和快递时要谨慎考察。

    于律师认为,网购中货物出现问题,一般是两方面造成的,一是卖家以次充好,货物在发出去前就是不好的;二是货物在运送过程中挤压、磕碰,造成损伤。由于网络购物方面存在法律空白,于律师根据现有的法律分析认为,买家在快件上签字,只是表明收到了货物,而不是说明货物完好。买家收到货物签字后,可当着快递员的面将货物打开查验,如果有问题,立即电话咨询卖家,确认破损原因,并在签收单据上补充货物的问题描述,以便今后维权。此外,要利用网店看重“评价”这一点,积极与卖家沟通。无论是发货前的问题,还是发货中的问题,都应由卖家出面协调。因为买家是与卖家签订的合同,而不是与快递公司。

    于律师提醒广大市民,虽然网购的大环境较好,但也不乏个别商家以次充好,市民在选择卖家时要谨慎考察,尽量选择高级别、无差评的卖家,以免权益受损。